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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通力 日前,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签署第56号令,联合制定了《<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>和<标准施工招标文件>试行规定》及相关附件。现就该文件的制定谈几点看法:
一、该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、招标文件编制活动。在国际上,世界银行、亚洲发展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,均有采购指南,若某成员国使用该银行贷款的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,需按“指南”规定来编制文件。在我国招标投标事业蓬勃发展的今天,制定标准的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,无疑是在规范化方面迈出了一大步。而不是一个省执行一套文件,另一个省执行另一套文件,我们相信,通过试行,我们在文件编制的质量上将大大提高。
二、执行56号令,将大大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、公正和公平。《招标投标法》从公布之日起,就规定了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。公开就是要求有高的透明度,公平就是给所有投标人平等的机会;公正就是要求评标时按事先公布的评标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。但从全国范围来讲,执行“三公”原则仍有较大差距,为此,我们各级监督机关必须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和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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